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2011年度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网络 (晋城科技信息网网上申报系统 http://xmsb.jckjj.gov.cn)申报与文字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汇总、分类后,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申报材料2份,分类汇总表1份)和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申报材料2份,汇总表1份)。
二、申报内容
申报应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准备以下内容:
(一)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奖励性项目应提供证据性材料,可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
(四)相关附件。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申报项目真实性的相关支撑性凭据或资料(相关的批准文件、贷款凭据、付息凭据、购物发票、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契约文书和有法律效力的会计报告等),申报科技攻关类计划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时间
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20日18时,在此时间段内,申报系统24小时开通。纸质材料于9月21日前按要求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四、 注意事项
(一)各组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集中申报本部门推荐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时应将相关附件与申报资料一块报送。
(三)各单位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在职科研或管理人员,并有3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目前正在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主持本年度计划项目。
(五)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个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六)对于不符合以上2-5条规定的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予以排除,排除结果不作反馈。
(七)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项目时,需登陆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b.jckjj.gov.cn)进行填写,填写时请注意保存。
(八)申报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
(九)2010年之前承担有科技项目并已经超过完成期,但没有通过验收的单位2011年不得再次申报。
(十)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使用的申报书时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类相同。
(十一)申报咨询方式
网络申报技术咨询:晋城科技信息网站(联系电话:0356-2025811转8014)
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社会发展计划:市科技局法规科 0356-2198230
成果推广计划:市科技局计划成果科 0356-2198958
工业科技计划:市科技局工业科 0356-2198230
农业科技计划:市科技局农业科 0356-2198413
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0356-2028268
附件:
1、2011年度晋城市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点击进入);
2、2011年度晋城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点击进入);
3、2011年度晋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点击进入);
4、2011年度晋城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点击进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