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专利事业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现将2009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的专利申请资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先对我市辖区内个人2009年度专利申请进行资助。
二、资助标准:发明专利申请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0元,外观专利申请1000元;未经本省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申请视其专利申请实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适当的资助。
三、本次专利申请资助时间范围: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之间提出的个人专利申请。
四、申报时间:2010年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办法:申报工作实行按县(市、区)科技局统一申报的方法。申请人须填写《晋城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并附专利受理通知书、费用减缓通知书、专利代理合同书、缴费发票、个人身份证等附件的复印件,经所在市(县、区)科技局,审核签章后,报送晋城市知识产权办公室办理。市直申请人可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申请。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组织做好本次专利资助申请初审和申报工作。
市知识产权办公室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31号中小企业局楼 608室
联系人:李 东 郭鹏飞
电话:0356-6996156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