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市政发〔2010〕11号)精神,2010年起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凡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申请项目资助的单位,需按照《申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扶持资金需提供的常规性及相关支撑性资料(暂行)》(晋市转扶办〔2010〕1号)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供必需的常规性资料和能证明申报项目真实性的相关支撑性凭据或资料。望你们接通知后,按照要求尽快组织申报。
一、申报资料要求
(一)常规性资料
1.《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申报表》(科学技术)(点击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新成立单位的验资报告;
4.县(市、区)申报单位提供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扶持资金到位凭证。
(二)支撑性凭据或资料
按照转扶办〔20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市财政局(转扶办综合组),一份报市科技局(转扶办科技组)。
二、申报时间
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15号。
三、申报地址
晋城市行政审批中心审批大厅(泽州路458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娴丽
联系电话:13593358011
附件:1、晋城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打开)
2、申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扶持资金需提供的常规性及相关支撑性资料(暂行)(点击打开)
3、 晋城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计划任务书(点击下载)(点击打开)